宁波工厂“造枪”案尘埃落定,负责人获刑15年,铝管出口美以引反思
-
事件详情:2014 年起,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高艾科塑料五金制品厂负责人陈海波按照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生产铝管、组合件等 4 种产品,并通过阿里巴巴旗下网络平台出口至以色列、美国。2022 年,这些五金件被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 “枪支散件”。2024 年 4 月 18 日,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陈海波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15 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169 万余美元,折算成人民币为 1068 万元。陈海波不服判决,提起二审上诉,目前该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受理.
-
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本案中,陈海波生产的铝管等五金件被鉴定为枪支散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且其生产、售卖的产品数量远超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因此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
-
类似案例:2023 年深圳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外贸商董某芳被指控生产枪支零部件并销往美国 。董某芳辩称不清楚所生产零件的具体用途,但法院最终认定其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无期徒刑.
-
事件警示:此事件为企业敲响了警钟,在生产经营中,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合规审查机制,加强对产品用途及合法性的审核,避免类似风险。同时,司法机关在鉴定和量刑时,也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